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下月整治小药店小诊所用药 针对城乡结合部等地

2015-07-30 10:00:26 张旭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30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刘荣丽)记者昨日获悉,从8月1日至11月30日,省食药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接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中小药店和个体诊所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接合部、农村中小药店和个体诊所一直以来都是监管薄弱地区,安全隐患多,涉及销售使用假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过期药品等问题,群众用药安全问题较为突出。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中小药店和个体诊所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药品经营管理人员制度以及药品购销、运输、储存、使用各个环节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监管部门结合风险综合研判和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中小药店和个体诊所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