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6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文 资料图)今后,农产品网上卖得好最高可获100万元的政府奖励金。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政府最新出台《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现已正式向全省印发实施。 建百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 我省明确提出,争取到2018年,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农村网购网销快速增长,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0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25%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寨;建成50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10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50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00家经营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企业,争取在全省80%乡镇建立1万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8万名;初步构建起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根据方案,我省提出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村镇,总结推广“淘宝村(镇)”发展经验,重点推动一批拥有特色农产品、手工业品、旅游产品且交通、通信、人才等基础条件好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带动当地村民网络创业。 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结合农产品特点,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大宗交易和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业务,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中国农产品交易中心、邮乐产品等知名电商平台建设B2B专区,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引导我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网上直销”和“时令预订”等业务,建成一批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的同时,我省还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邮政便民服务站、邮政自提包裹点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建设城市销售配送平台,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 农产品网上卖得好,最高奖百万 为了鼓励各地收集汇编当地名特优农产品目录,开展名特优农产品包装文创设计,通过“互联网+农业”实现农产品进城,我省明确,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成绩突出、初步建成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双向流通体系的县给予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省商务厅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商务厅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围绕我省茶叶、菌菇等优势农产品,支持我省行业商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阿里巴巴、京东、邮乐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闽农货网上专业市场,增强福建特色农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我省还指出,对入驻实体企业5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网上专业市场,省商务厅给予市场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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