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沪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作协议 四方面建立合作机制
2015-09-11 22:56: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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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闽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作协议 东南网9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11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沪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开展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培养等四个方面工作建立合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监管机制的合作。双方将围绕如何有效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基本形成涵盖食品生产、流通、质量标准与认证、检验检测、法规体系、组织保障、社会监督、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和全方位治理体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研究与合作交流。 在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合作方面,双方将围绕如何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建设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体系,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食品药品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强研究与合作交流。双方还将围绕促进贸易便利化,就改进药品医疗器械通关效率、单一窗口建设、加快和提高口岸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效率、承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加强研究与合作交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贾科表示,上海食药监局在服务自贸区建设上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值得福建学习借鉴。而此次沪闽双方的合作将有利于双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两个自贸区建设、促进区域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建立合作后,沪闽双方每年将召开2次合作交流研讨会,商讨当年度合作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协调解决合作工作事项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形成合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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