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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要路权也要规矩 确保路权下实施多措治理

2015-10-12 09:16:00 林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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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非机动车道仅够一部电动车通行,却还有人逆行添堵。10月11日摄于福州工业路万象城附近公交站。

东南网10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姗 文/图)电动车如今是不少人出行的首选工具。据统计,目前福州路面上的电动车约120万辆,其中登记在册的93万辆,承担着60%以上的交通出行量。由于缺少管理、驾驶者自律能力偏低,这些自由驰骋在街面上的电动车,随意驶入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

电动车不管不行了

“绿灯已经亮了,我刚起步,一辆电动车突然闯红灯横向蹿出来,吓得我赶紧踩刹车。幸好后车也及时刹住了,要不然肯定追尾。”私家车主黄小姐回忆起曾经的惊险一幕说,“现在虽是老车手了,但上路最怕的就是电动车毫无征兆地变道!和机动车相比,电动车虽是弱势群体,但是也不能肆意违反交通法规。”

9月29日,记者在福州仓山区金山大道看到,红灯亮时,所有机动车都自觉停在停止线内,然而绝大多数的电动车根本无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线的存在。有的横穿道路车速极快且不走斑马线;有的看到在非机动车道上无法提速,就驶入机动车道;有的为了省点路程甚至逆向穿行在车流中。

在二环路、工业路、华林路、五四路、三环路等多个路段,更是随处可见等待红灯时电动车大军横霸路口的壮观场面。“高峰期的时候,上百辆电动车甚至停在马路中央,导致我们右转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一位司机告诉记者,每次从白马路右转进入工业路都要和电动车纠缠好久。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具体规定的交通安全法规。现行法规针对违规电动车所设定的处罚幅度和种类已落后于现实。”福州一位律师刘晨龙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有一个条款涉及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处罚规定,即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很明显,执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这是造成电动车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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