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环保厅:环保出问题 市县区长将被约谈

2015-10-28 08:28: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地方政府环保不力,一把手或将面临被公开约谈。记者2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出台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针对未履行环保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地区,环保部门通过约见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法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作为一种行政措施,约谈相当于亮‘黄牌’警告,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变为环保动力。”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约谈可由省环保厅单独实施,也可邀请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行风监督员、媒体和公众代表列席。

该约谈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环保厅现场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约谈:未落实国家和本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或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辖区内可能发生严重生态和环境问题的;区域或流域环境质量指标长期超标,或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威胁公众健康、生态环境安全或引起环境纠纷、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的;辖区内存在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或屡查屡犯、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长期未纠正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或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或危险废物管理目标难以完成的;触犯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的;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辖区内干预、伪造监测数据问题突出的;辖区内干扰阻碍环境执法问题突出的;辖区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落实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根据约谈程序,约谈时,环保部门要说明约谈事由和目的,指出被约谈方存在的问题;被约谈方就约谈事项进行说明,并当场表态,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整改要求和时限。约谈结束后将形成约谈纪要。被约谈方应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省环保厅。

记者点评>>>

让约谈显威力

因环保工作不力,今年初以来,全国20个城市“一把手”被环保部约谈。在媒体的聚焦下,“一把手”们表达歉意、做出承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第一个被环保部约谈的山东临沂市长曾公开承诺:“接受了这次约谈之后,我向你们保证,不会再接受第二次约谈。”5天后,该市对全市57家污染大户紧急停产整顿。

省环保厅出台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规范约谈制度,明确对象期限,建立长效机制,值得叫好!约谈不能空谈,要说一不二。只要制度有刚性,环保才有权威。此外,检验约谈有无效果,还有一大法宝就是“公开”。越公开透明,约谈的威力就越大。在公众面前曝光让被约谈者丢面子,重压之下才能促进实干。期待通过约谈,让八闽天更蓝、水更净、环境更清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