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诏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2:11 来源:中国诏安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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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4月24日至5月23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对诏安县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向诏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诏安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反馈意见,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张镇城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张镇城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重要指示,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代表省委到诏安开展巡视工作,对于我县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诏安实际,充分体现了对诏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体现了对诏安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爱护,是县委总结反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为此,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省委对县(市、区)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张镇城同志总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张镇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赴北京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还多次打电话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国庆长假回诏安期间,专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召集相关领导进一步研究,督促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县长何德发等领导对照整改问题,牵头制定分管联系领域内问题整改推进措施,督促县直部门和乡镇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县委办、政府办、纪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县委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方面8项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关于对诏安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成19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事项都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张镇城同志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3项整改事项的牵头领导,其他常委也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领办整改事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以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作风持续转变。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向我县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截止10月15日,四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5个;移交初信初访件44件,已核查结束37件,正在办理7件;对相关责任人88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9人,其中,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辞退等57人次,立案查处31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具体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县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诏安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促进责任落实具体化,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以招商引资为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案件,并及时给予问责和曝光,努力形成高压态势。2015年1-9月,全县共新立案79件,办结65件,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同时,强化自身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今年共组织纪检监察系统综合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230人次,选派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25人次。 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面”和“从严”意识及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