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1:29 来源:德化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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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23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对德化县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德化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立行立改,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坚决贯彻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处理不放过、党员干部未受警示教育不放过、整改落实未到位不放过的原则,有力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反馈会当天下午,县委立即组织召开常委会,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统一思想、直面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全县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以最坚决态度、最果断措施真抓实改。全县各级党组织逐级贯彻、层层传导,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严肃中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具体实在,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必须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逐一研究梳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16个具体问题和5条意见建议,制定《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关于对德化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督办整改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相关县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具体负责抓整改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做到县领导牵头、以上率下、上下联动。 三是紧盯序时进度,强化督促检查。按照“马上改”要求,制定整改台帐和时间表,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并纳入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整改进展汇报会,听取牵头领导汇报,督促整改进度。牵头县领导及时跟踪了解,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整改落实进度。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组成专门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聚焦问题,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县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四个亲自”,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实施《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责任内容的通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立项督促落实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从今年开始,由党员县领导带队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届中考察、干部任前考察内容,考察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县直部门新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配齐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以及1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31个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人员缺编问题,将结合内设机构调整,通过招考、遴选等方式逐步配齐。 2.县政府召开2次县政府常务会、1次全体成员会专题研究、深入查摆巡视整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实施方案》,下发《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表》,与各乡镇政府、政府系统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承诺签订、请示报告、专题会议等7项制度,并结合县长工作周例会,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县政府办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办文办会等14个方面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等十四个方面工作整改的意见》。今后,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1次、县政府全体成员会每半年至少1次、县政府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分管部门、乡镇召开1次专题会议。建立完善“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及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规范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涉及社会民生、公益事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邀请县两院、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有关负责人,县决策咨询监督团、“两代表一委员”、机关效能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列席参加,并及时在媒体上发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 3.县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清理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过多问题,129个精简为9个。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分工,不承担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整合全县纪检干部力量,设立8个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室,通过巡视调查、案件协查、乡案协审等,让纪检监察干部抓好主责主业。组成6个调查小组,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实时督办,逐一销号。共接收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3批,第一批91件,按照五种处置方式在要求时限内100%了结,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68件,开展初查68件,转立案4件;第二批、第三批将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按时完成。 4.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今年来,县纪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235件,比增96.3%,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143件,比增84%;立案51件,涉及科级干部16人、比增166.67%;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主要查办的案件有:县交通运输系统行受贿窝串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行受贿窝串案,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林宝贝贪污、受贿案件等。 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今年来,共开展明察暗访7次,播出“正风肃纪在行动”系列节目2期,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8人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3期5人;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1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人,辞退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6.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在查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受贿窝串案中,除对6名当事人进行党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管大队长、教导员、中队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公安局副局长和公安局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 (二)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便为亲属或他人谋取私利的整改情况 1.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曾宪堡严重违纪被泉州市纪委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原副县长许华忠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被泉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我县全力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2.县纪委对省委巡视组移送的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便,为亲属或他人谋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3.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邀请市纪委领导主讲;组织新提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完善警示教育基地和勤政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定《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落实社会监督机制;推行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县各单位共梳理出“权力清单”5293项,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减少腐败空间。 (三)关于个别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整改情况 1.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县经贸局(现为经信局)局长温明源进行立案审查,给予温明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其它单位涉嫌违反规定的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组成3个检查组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200多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凭证填制、账簿记录、财务报销等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下达专项资金时,同时制定配套资金相应管理办法,合理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如循环化改造等资金管理办法。 (四)关于农村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制定下发《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县纪委查处并通报1起挪用农村土地整治补偿款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抽取县直涉农部分单位和相关乡镇村涉农资金检查,梳理事项138条,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开展2015年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中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出台《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制定《德化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在下达村庄规划编制、美丽乡村“以奖代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时,均严格要求各乡镇专款专用。财政、教育、民政、人社、国土、住建、农业、卫计、税务等部门及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涉及到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强农惠农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着力整治行业、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完成210个村(社区)换届选举,出台《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村干部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配齐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 (五)关于德化陶瓷产业园部分企业违规建设职工公寓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专门整治领导小组,8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全面摸排园区内企业建设职工公寓情况,并聘请中介机构对疑似违规建设职工公寓的企业进行测量和核实,增加确定了两大类47家涉嫌违规建设职工公寓的企业为查处整治对象:未取得职工公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职工公寓的12家;已取得职工公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审批建筑面积建设的35家。 2.制发《城区规划区内企业违建职工公寓查处整改方案》,明确查处整改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工作措施等,逐家分解整治任务,47家企业已全部完成调查笔录并下发整治通知书,其中已立案处罚并要求整改的39家,违法建筑面积92098.16平方米,处罚款9209816元;要求整改厂房的8家,已基本整改到位。针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调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监管力量,警示并杜绝再次出现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行为。 3.制定《关于企业违建职工公寓查处整改长效工作机制》,致力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联动互动机制,全面防控并坚决遏制企业违法建设职工公寓行为。 (六)关于干部群众对部分开发商借旅游开发名义圈占土地和旅游资源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1.石牛山旅游景区建设问题,我县已成立“石牛山旅游景区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目前,已同福德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并于10月1日正式发函要求该公司委派全权代表就《福德石牛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合作开发合同》履约不能等问题与我县依法依规进行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我县将正式发函要求解除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针对景区管理不善问题,已责成夏商集团于今年年底前按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对旅游公厕等13个项目进行改造和提升。 2.唐寨山庄项目建设,明确牵头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精干力量,督促业主加快酒店主楼及附属建筑等建设进度。目前,该酒店主楼设计四层已建成三层1.2万多平方米,附属建筑完成3000多平方米,温泉池及水上乐园已完成80%,乐陶谷基础工程正加快推进,整个项目已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将于2016年12月底全部建设完成。 3.实施《德化县旅游发展总体策划和近期行动计划》,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项目生成管理的通知》规定,规范全县旅游项目的招商、开发和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旅游资源圈而不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七)关于公款超标准接待现象较为普遍的整改情况 1.对违规用公款超标准接待与消费的县民政局、统计局、国土局、美湖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并作出党政纪处分,其中给予美湖镇镇长林思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在全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覆盖、查问题、重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全县114个单位报送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情况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作出说明,逐条落实整改。县纪委对自查自纠情况抽查了6个单位,个别涉嫌违反规定的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编印1500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读本》,发放给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及科级以上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以案为戒,保持警醒。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并派出3个督查组专项监督检查。 4.出台《德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把接待费用支出作为审计重点内容,抽查一定比例的餐费支出,特别是大额支出,核实其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 (八)关于违规用公款购买陶瓷、土特产、购物卡和提货卡等礼品的整改情况 1.对违规用公款购买陶瓷、土特产、购物卡和提货卡等礼品的县计生局、经贸局(现为经信局)、民政局、统计局、国土局、总工会、美湖镇、雷峰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并作出党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县国土局局长陈荣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章琳、雷峰镇镇长林亮国党内警告处分。 2.修订《德化县行政机关和事业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规定(暂行)》,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并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列入年度项目审计重要事项,重点检查是否将“三公”经费支出转嫁到下属单位、有关企业或者服务对象等问题,对发生大额或整数的办公费、会议费、材料费支出进行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假借购置办公用品违规购买商场购物卡和提货卡等行为,有效扼制违规用公款购买陶瓷、土特产、购物卡和提货卡等礼品问题。 (九)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领取津补贴的整改情况 1.对浔中镇政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立案审查处理并通报。对县统计局原局长郑信东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郑信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回违规报销的13462.4元上缴国库(其中驾驶员赖志炜违规报销9084)。对违规领取津补贴的葛坑镇镇长林美兴、葛坑国有林场场长林贤山、县国资办干部连全政等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违规领取的4.8万元上缴国库。 2.出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规范德化县机关公务员津贴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下发《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的通知》,出台《德化县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工作方案》,增强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 3.项目审计中,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报销的各项费用、领取的各项津补贴予以重点关注,检查有无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与岗位职责内容关联不大的费用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