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1:12 来源:中国建阳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分享到:
|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3月19日至4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对建阳区进行了巡视。8月14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建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建阳区反馈了巡视意见后,建阳区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坚决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办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迅速安排。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反馈巡视意见的当天下午,区委主要领导就重点整改问题分别召集了相关责任领导,并安排整改任务。8月24日、9月10日又相继召开区党政班子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精神,要求从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把巡视问题的整改作为建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要长期坚守廉政纪律,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把问题整改与加快发展有机结合;要运用好、巩固好巡视成果,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实、干、拼、创”的良好氛围。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关于对南平市建阳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巡视整改工作由区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落实。《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对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了整改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和督办,强力推动整改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从严要求。区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序要求整改的,及时进行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健全制度,标本兼治。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程序,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从细做好每项工作。坚持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建制度。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活动结合起来,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以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有力推动作风的持续转变,加快建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我区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两责任、一细则”,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2015年2月10日,建阳区委转发了《中共南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闽委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潭委发〔2015〕5号),要求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体系。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强化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意识。9月2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再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学习了中纪委对河南省新乡市委、市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责通报,同时强调“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省纪委“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进行“一案双查”。针对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全区已对17名党员干部实行追责、问责。 二是切实增强“两个责任”意识,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和明确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和地位,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分解传导到基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解落实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加强督导巡查,9月23日,区委安排5个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区直部门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10月10日,在全区通报了区直机关督查情况,下一步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对水利局、交通局腐败窝串案的问责力度。2015年3月4日,建阳区纪委对时任区水利局局长肖宗武、党委书记谢乐燕、纪委书记王爱民等3位同志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7月21日再次对区水利局班子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区水利局现已成立了发电公司纪检监察室,完善了人财物管理相关制度。9月22日区纪委对交通局班子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四是切实增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区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单位,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2015年来,全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8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5件,经济大案18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1件,形成强大震慑。 2、关于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多发高发的问题 一是惩防并举,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的自觉主动性。2015年以来,共发送廉政短信3600余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100余条,上廉政党课30余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