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夷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0:57 来源:中国武夷山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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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4月24日至5月24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对武夷山市进行了巡视。8月13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武夷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8月14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安排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市领导干部统一思想与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要求,把责任扛起来,把纪律立起来,准确把握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和反馈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指导,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际成效。 (二)明确任务责任。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关于对武夷山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武委〔2015〕33号),逐条逐项分解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要求各单位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性,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细化问题事项,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步骤有序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肃整改问责。组织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督办、转办的信访件89件,其中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46件,转立案15件/26人,开展提醒谈话30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整改15件。严肃执纪问责,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片。加强对基层单位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涉及市级领导和处级单位、处级干部的问题,配合南平市纪委调查核实,严肃认真、全面深入抓好整改工作。 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对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十项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深刻吸取个别班子成员违纪行为的教训,加强案件教育,加强班子建设,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本级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切实履行对下级党组织履责情况的指导和督促。9月份组织专项巡查工作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制定《武夷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接待范围、用餐安排、住宿安排等重点环节,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腐败合力。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全力配合上级党委、纪委查处市委、市政府有关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2015年4-9月,全市对4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政纪立案查处,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经济大案5件、乡科级干部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件,其中公车私用4件,违规发放津补贴9件,违规公款吃喝2件,违规送礼品礼金4件,大办婚丧喜庆1件,公款旅游1件,其他1件。对2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立案4人,诫勉谈话13人,廉政提醒3人。 (2)突出纪委监督主业责任。一是切实履行职责。紧密围绕上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片区管理,完善案件联合审理机制,提高信访查办案件能力,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问题高压态势。二是针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2015年4-9月,在全市范围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5批34人次,通过筛选身边的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教育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履职,牢固树立“不敢腐”的思想。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市纪委重新整合内部机构,设立四个纪检监察室,新调入人员全部充实到办案岗位,专职办案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1/3。开展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40余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清理规范,按照“三转”精神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向市政府办、民政局、司法局等8个政府组成部门首次设置派驻纪检组,实现了24个政府部门派驻“全覆盖”。 2.关于“市级财政体制不合理,管理漏洞较大”问题 (1)市级财政存在预算收支编报不完整,一级政府两本预算。景区管委会2011-2013年门票及竹筏等收入共计9.8亿元,目前尚有5.95亿元未上缴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景区原财政体制系南平市所定。为进一步理顺景区财政体制,武夷山市委作出研究并已提请南平市研究,景区不再为独立核算单位,作为武夷山市财政的预算部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景区所取得的总收入全部直接上缴市财政,其中50%核拨给景区管委会用于景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景区年度收支预算不再直接上报市人大审批执行,改为景区依据市财政拨付财力编制部门预算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再由市财政统一纳入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景区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市政府预算范畴,由市财政统一上报市人大审议。该财政预算方案于5月14日上报南平市委、市政府批复。 (2)景区管委会财政经费开支拨付“比较随意”,于2011-2014年期间拨付给市旅游局、公安局、司法局等22个单位553万元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景区不再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不再安排相关部门经费开支。对于确需经费补助及必要的行政执法经费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统一研究决定。 3.关于“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1)建设工程项目违法发包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政府投资千万元的项目未公开招标,工程造价失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对工程领域存在问题高度重视,组织对武夷水秀、大王峰路提升改造、城区市政道路“白改黑”、茶博园等项目进行审计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完善项目前期选址、立项、评估、初设和概算等基础工作。项目业主严格执行项目预决算,市审计局加强国有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核,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加强工程建设变更概算管理,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对超出设计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程序重新履行报批程序。二是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公示公开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程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进一步理顺监督管理机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严格依据发改部门审核批准的招标方式依法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管,避免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招投标事项核准,防止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招标备案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建立代理行为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和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市场经营和现场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 (2)外部监管缺位,政府投资的市政和道路工程等项目,由下属的企业和“空壳”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分管的市领导和局长担任项目指挥部的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监督、管理与施工混为一体,容易滋生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对科局下属企业、“空壳”公司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市政府成立专业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或采用“代建制”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作为项目业主模式,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使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从项目建设实施中脱离出来,突出工程建设项目和交通工程项目行业监管的行政职能。 (3)建设项目长期直接委托单一企业,涉嫌存在利益输送;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采取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未经核准擅自变更招标方式的项目进行核查,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责成市交通运输局严格管控应急水毁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健全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等。 4.关于“对行政权力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