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霞浦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0:41 来源:霞浦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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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3月18日至4月17日,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对霞浦县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向霞浦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3个问题,霞浦县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各级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项检验,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意见会后,我县立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总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书记率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抓、严格抓、具体抓,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整改。同时,建立由县处级领导分别牵头负责、牵头单位具体落实、责任单位全力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共同抓整改的联动机制,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对照问题,及时研究。县委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梳理,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关于对霞浦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霞委〔2015〕53号),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是跟踪督办,强力推进。县纪委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强化对整改任务单位的跟踪督促,坚持每周2次电话催办、1次进展情况汇总报告。9月10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纪委分别督促各牵头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整改落实。9月15日、9月25日、10月8日,县委连续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按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逐项进行核对,对下一步整改工作再强调、再部署,推动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序时进度抓好整改。 二、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⑴坚持“一岗双责”。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今年以来,先后牵头组织召开了5场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县纪委全会、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以及干部调整集体谈话会等12场大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多次进行强调部署,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亲自为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教育党课;尤其是在今年下半年,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一同分别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政府班子成员(含党组成员)和14个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醒谈话,各谈话对象严格按要求分别作表态和签字备档。同时,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县直单位“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着力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0多次,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批办100多件。⑵严肃责任追究。1-9月,给予责任追究3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3人,诫勉教育3人,谈话提醒9人;对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结果排名后三名的8名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特别是针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县农机局领导班子‘塌方式’腐败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了《霞浦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防控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⑶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课程,今年下半年县委党校共开设乡科级干部、青年干部培训班和村主干培训班各一期、培训504人次,每期均安排反腐倡廉教育课程2个半天和开展1次以上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今年以来共组织乡科级干部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88人次。 二是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⑴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5件,比上年上升22.9%;其中大要案15件,涉及副科以上干部8人。结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特别是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海岛乡海洋与渔业站原站长郑仕明等人利用机动渔船燃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职便贪污受贿问题”,责成县海洋与渔业局和相关乡镇加强油补资金发放的监管,对各村上报的“油补”对象,认真审核把关,乡镇“油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对符合“油补”发放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程序发放,发放对象名单及金额均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县纪委随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涉及“油补”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计。⑵开展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加强办案力量,纪检监察室人员增加到9人,执纪监督人员25人,占机关人员总数的78%;明确由监察综合室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职能,制定了办案说情登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问题。⑶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全县派驻力量集中办公、集中办案、统一管理优势,相继印发《2015年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强化派驻力量履行监督全覆盖职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5年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的通知》,完善管理运行机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分别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惠农涉农及救灾、救济资金拨付情况和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查。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今年以来,整合派驻力量与所监督单位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和提醒谈话248人(次);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监督县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155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2个;调查信访举报57件,立案16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6份,提出建议26条,并督促落实。⑷强化基层纪委战斗力。对10个乡镇的纪委书记进行调整配强,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加强办案、信访举报、信息宣传等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提高履职能力。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制度,落实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每两个月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和推进基层纪委有效履行监督责任。1-9月,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新立案件31件,强化了惩处力度和执纪刚性。 2、关于“土地评估、收储、出让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关于整改“土地评估存在垄断现象”问题。 一是严格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成景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规范评估制度。制定出台《霞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评估中介机构入围备案,采用摇号方式确定委托评估机构。目前,县国土资源局采取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委托拍卖、评估机构入围公告,经公示期满后,在入围机构中通过公开摇号,确定2家委托评估机构的办法,负责2015年度下半年出让地块的评估工作。在土地出让委托评估过程中,采取两家评估机构分别进行评估,综合两份评估报告,再提出出让底价报县政府研究确定,确保土地评估结果更科学合理、公正。 ②关于整改“有的土地出让设定前置条件,有‘量身定做’的嫌疑”问题。 一是严格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对时任县住建局副局长周峰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出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内部会审制度》,成立土地矿产资源出让会审领导小组,完善土地出让决策程序,杜绝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违规设定前置条件。同时,实行土地出让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制度,所有出让业务一律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内网办公模块)”办理,确保土地出让过程公正、公开。 ③关于整改“个别土地收储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一是严格问责。县纪委对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作儒(现任副县长)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土地收储工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严格按照土地收购储备的政策、程序和要求办事,规范土地收储操作流程。成立土地收储业务会审小组,充分发挥会审小组的作用,每宗土地的收购方案均要经过会审小组集体审核后,再上报县政府实施收储,从制度上规范土地收储行为,确保收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收储东怡仓储地块及地面建筑物补偿因停工造成财务损失依据不足”以及“生地变熟地和园林景观等费用价格认定不真实”的问题。已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损失依据重新进行认定,并委托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生地变熟地和园林景观等项目费用重新进行审核,如有存在不合理支出费用,将予以追缴。 3、关于“一些政府投资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严重超概算,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关于整改“有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未经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问题。 一是严格问责。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九大馆项目违反政府投资项目基建程序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问题,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小平因涉及其他问题已服刑,县纪委对县住建局主任科员、具体负责工程的副指挥长贾鲁敏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委常委、挂工程指挥长的朱建波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县发改局根据《福建省招投标条例》对项目业主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责成县发改局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对2011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自查清理,对不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项目进行认真整改,从严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规定。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增派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壮大招投标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发改、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把好招标关。县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并投入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凡涉及招标的项目一律进场交易,严格监督。四是强化预防监管。在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在项目立项审批的同时做好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对项目业主进行警示。对任何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②关于整改“有的乡镇(街道)将工程拆分到100万元以下,以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柏洋乡、松港街道将饮水安全工程拆分进行邀请招投标”问题,县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水利局局长张剑作出免去职务的组织处理,并由县纪委予以党纪立案;县纪委对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蒋彩光党纪立案,对柏洋乡政府分管领导王赛全、松港街道分管领导盛廷忠给予通报批评。县发改局经办人谢有机同时涉及其他问题已由检察机关立案处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及后续工作的监管,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执行程序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③关于整改“有的工程建设变更多,超概算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问责。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县水利局相关人员在超概算及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给施工方38万多元”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水利局现场施工员张章辉、技术人员张杰予以诫勉谈话教育,对分管领导张祖霞予以党纪立案。县水利局局长张剑已予免职并党纪立案。二是规范相关程序。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认真执行工程基建程序,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组织项目部,备案人员全部在岗到位,建设中遇有工程设计变更事项,必须在设计变更报批核准后方可动工,同时严格履行工程建设“五制”,以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此外,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校安工程超概算”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时任二小校长任赞金、时任西关小学校长吴敬祥、时任实验小学校长郑文、牙城中心校校长蓝春铃、十六中校长刘彬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教育主管部门制定《霞浦县教育系统工程续建设项目变更审查审批工作程序》,建立变更项目建设施工过程检查制度,杜绝今后校安工程中虚报工程量、超概算等问题。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严格的拨款流程,每一笔工程进度款拨付,均严格按照工程款拨款流程进行,规范工程开支,严禁随意扩大工程项目支出范围或在工程项目中开支、报销与建设项目无关的费用等违规现象。 ④关于整改“一些工程项目建设涉嫌买标、围标”问题。 一是严格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主任科员郑春银党纪立案,对水利局农电股股长丁国利、松城水利站站长陈张斌、溪西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苏文斌、盐田乡水利站站长石磊、沙江水利站站长郑旺雷、水利局水政大队长孙建勇等6人诫勉谈话教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对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反馈的“2014年霞浦县8个水库应急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涉嫌买标、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