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8:59:04 来源:福建省委巡视办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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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省委企业巡视一组于2015年3月20日至4月17日对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企业巡视一组向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在反馈会结束后立即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亲自组织召开9次领导小组会、专题会、党委会,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务求实效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针对2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2条,已完成整改64条,正在整改8条;移交的2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经党委研究,拟对巡视反馈问题负有责任的14个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司管干部7人,司管干部以下7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集团公司党委认为,省委企业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原因分析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党委完全赞成、诚恳接受,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站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集团公司党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央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委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企业是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生动体现,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党员、党的干部,然后才是行政业务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理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对照反思,大家一致认为,省委企业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抓得准、看得深,直指要害、分析透彻、振聋发聩,完全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我们必须警醒,必须深刻反思,必须严肃对待。我们要严格按照要求,直面问题、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桩桩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二)高度重视以上率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集团公司党委迅速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赵金杰担任组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党委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党群纪检部,各部门责任人为相关领域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8月25日,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每项整改问题的责任单位、监督联络人及整改时限。8月26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召开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及监督联络人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以最认真的精神、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抓好整改。 (三) 以“四个坚持”为原则,确保任务责任到位 集团公司党委明确,推进整改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巡视反腐“利剑”作用,进一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坚持整改全覆盖,做到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坚持“先止血、后治病”,首先要把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好,采取果断措施,堵住“出血点”,在此基础上找准“病源”治本;四是坚持从制度机制上查找问题,有什么漏洞就堵什么漏洞,缺什么机制就建什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四)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在整改过程中,党委书记赵金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扎实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用好巡视成果,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并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及时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通过巡视整改推动作风转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刻剖析反思,切实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党委书记赵金杰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听取有关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为整改工作总负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实现源头治理,提升企业管理。 二、省委企业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公司党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违反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报等案例;党委书记落实“一把手”责任,亲自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三项制度,分别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专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三项谈话制度》、《信访举报制度》等制度,健全了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强化干部履职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廉洁从业教育。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加强源头治理。6月份以来,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程建设及财务监督等专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令企业限期做出整改。下一步将定期对物资采购、劳动结算、劳务用工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五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纪委对“东南造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福船船务公司违规调度大额资金”等七个问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下一步将对涉及违纪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个别权属企业违反财经纪律 (1)东南造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布置核查,研究整改相关工作:一是坚决落实整改。针对公款私存,部分资金去向不明问题,集团公司抽调审计部、党群纪检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核查小组。经核查,28万元资金在2009年1月已并入奖金发放。督促东南造船严格审核现金支出,杜绝大金额提取现金的做法。目前东南造船现金支出均通过公司基本户网银转至报销员工的个人账户,奖金发放也已通过公司账户网银转至员工的个人账户,堵塞了公款私存的漏洞。东南造船纪检及内审室在2015年10月对近三年的公司现金支出进行检查,未发现公款私存账外保管现金现象。东南造船已将原出纳调整岗位,今后将按制度要求两至三年轮岗一次,原出纳个人卡上因公款产生的利息已上交公司。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规范现金管理,东南造船制订了《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办法》,并组织计划财务部全部在岗人员学习,强调现金管理的重要性。要求计划财务部不定期(每月最少一次)对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每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现金结账后,计划财务部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及时出具盘点报告。现金盘点报告由监盘人签字确认。负责盘点的人应不定期更换。当发现账实有不符时,应及时汇报。三是突出举一反三。针对东南造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的问题,集团公司由李永忠总会计师牵头,成立财务监督检查小组,从2015年7月起开展集团系统全面财务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对集团系统各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财务风险管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内控制度上的不完善之处,如个别企业付款审批手续不全,会计人员多年未轮岗等问题,已进行了相应整改。 (2)东南造船以现金形式发放中干奖励金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奖金发放调查。针对应发人员名单与实际领取奖金名单不符问题,集团公司核查组责成东南造船进行奖金发放情况核实。东南造船纪检及计划财务部对59人次签领奖金不在应发名单的人员进行面对面调查,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是否收到此笔奖金。针对2008年中干奖励金205.7万元个人签领凭证缺失的问题,集团公司核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作了书面说明,责成东南造船对该笔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东南造船纪检及计划财务部对此笔奖金的部分领取人员也开展了面对面调查,由其本人确认是否收到此笔奖金。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规范中干奖励金管理,东南造船制订了《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中层和助理级管理干部及骨干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将原应在年度中期发放的中干奖励金暂停,奖金发放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执行,内审室每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在本次集团系统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东南造船会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东南造船计划财务部内部组织学习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申会计档案必须在档案室保管,其他任何个人无权私自保管会计档案。东南造船内审室,对近三年的财务档案进行排查,对档案借阅记录不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已立即整改。 同时,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以现金形式发放中干奖励金问题的责任人予以问责。对董事长陈香麟、总经济师江云飞、总会计师黄晓红3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扣发本年度部分绩效薪酬;对涉及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立案处理。 (3)厦船重工虚列开支,违规套现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严格把关。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审核力度。严格单据审核,对发票内容、接待内容、接待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列支和开支工艺品等贵重礼品等消费,公司外事活动需要开支,均列为三重一大项目;监督企业人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二是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责成厦船重工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制度执行,规范业务招待行为。厦船重工按照要求修订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招待业务必须由企业内部人员经办,不得委托外人或上级公司代为办理,并明确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和审批程序。三是加强集团监督检查。在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检查和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中,对企业虚列开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除发现部分企业接待审批管理、接待用品管理不够规范、报销附件不够完整等问题以外,没有发现虚列开支现象。同时,对厦船重工虚列开支问题的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时任厦船重工财务科科长张海寿,给予诫勉谈话。 3.福船船务公司违规调度大额资金,资金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审计部、党群纪检部、财务部的人员对福船船务公司的资金账务进一步进行核查,排除了船务公司资金私自离开公司账户而滞留账外的情况。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一是强调遵章守纪意识。集团公司领导分别在集团系统经济运行分析会、巡视整改会及集团财务会议上,多次强调制度的刚性约束,要求引以为鉴,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内控流程。利用信息系统固化制度审批流程,制度表单化,表单流程化。目前集团公司总部及主要船企引入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通过预算系统进行年度预算控制及资金支付审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问责机制。在2013年制订了《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了大额度资金运作;2014年制订了《集团公司权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实行总会计师问责制;在此基础上,2015年7月又制订《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权属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调整充实集团总部审计部人员,加强对集团权属企业的审计监督管理。权属主要企业成立了审计部门,配备了专业审计人员。集团财务部定期、不定期对权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检查。2015年7月,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开展了集团系统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内容涵盖资金管理、内控等各个方面,目前已完成企业自查,进入集团公司检查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年底前完成整改。同时,对资金划转未记账,存在账外业务问题的责任人员予以问责,进行党政纪立案处理。 4.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1)马尾造船未维护企业权利,未经船舶集团批准,擅自退还应没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