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8:59:38 来源:寿宁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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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4月20日至5月19日,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对寿宁县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向寿宁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寿宁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 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8月21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关于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总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整改小组和专项督改督查小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各小组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组长,各整改小组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真抓严改,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县委认真对照《关于对寿宁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制定下发《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4个方面15项整改任务,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是狠抓督查整改。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进度,对重点难题集中研究解决。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纪委组成的专项督改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不间断地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完善管人、管事、管钱、管权各项制度。县委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强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有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转变,加快寿宁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改情况 巡视组反馈意见中需要整改的共有4个方面15项问题。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县委习惯于依赖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很少主动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十项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将定期、不定期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加强理论学习,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普遍开展1轮以上的谈心交心,并采取个别约谈、集体谈话、检查访谈等方式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二是摆上议事日程。县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纪委工作专题汇报,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举措。县委书记要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并督促班子成员对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督促。三是细化责任清单。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种责任进行分类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对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同时运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全县建设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五是强化督查整改。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检查发现、领导批示、信访反映、媒体曝光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压力传导,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六是全力支持“三转”。县委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切实保障执纪监督需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加强重大违纪案件的督办;对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交流、提拔使用时要“厚爱”一层。七是严把选人用人关。要建立严格科学的一把手考察机制,把品质好、作风正、做事实、不贪、不占、责任心强的干部选拔到“一把手”的岗位上来。同时,建立“一把手”任期交流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八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述责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党政务公开等制度,推行函询和谈话制度,加强源头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全面规范“一把手”权力行使,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九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选拔任用、预防惩治腐败等结合起来。十是开展廉政教育。加强 “一把手”的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组织“一把手”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监狱参观,增强其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2.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 针对有的案件查办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有的案件处理执纪不严,以纪代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严肃问责。5月12日,县纪委对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叶隽生、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陈上永、农业局退休干部邱岩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职工陈彬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县财政局分别给予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李小朋撤职处分、农业股副股长叶竹英记过处分。8月21日,县纪委给予叶旦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县政府免去其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二是抓紧移送。经巡视组提醒,县纪委于5月13日将郑光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县检察院。5月18日,县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起诉到县法院,处在审判阶段。三是通报追责。7月21日,寿宁县召开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对县法院未及时通报吴学新案件判决情况和县检察院未及时移送相关涉案人员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县法院、检察院相关责任人员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四是加强学习。县纪委组织办案人员除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及《监察法》外,还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规定,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做到严格执纪。五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寿宁县纪委、监察局《案件调查工作制度》《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针对查办违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调查对象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规范涉刑案件的移送程序。根据省里将要出台的实施细则,修订《寿宁县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阶段的反腐工作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强化公、检、法和纪委之间的办案协作。六是强化案后整改。县执纪执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的规定,加强案件查处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2015年以来,县纪委向县检察院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1件11人,向县公安局移送问题线索3条6人;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分别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8条8人、8条25人。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 针对有的部门发生“系统性”腐败以及反映个别领导干部与当地赌头关系密切,充当赌场的“保护伞”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严肃问责。6月23日,县教育局原局长叶家林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将其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宁德市纪委处置。8月21日,县纪委对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原组长范世华有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9月29日,县纪委给予范世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快速处置。收到省委巡视组有关县法院原副院长何方华涉嫌组织赌博等问题的交办事项后,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对何方华进行组织处理,免去其县法院党组成员职务,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法院副院长、正科审判员职务,调整到县计生协会工作。随后,县纪委会同县公安局对何方华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于9月29日对何方华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10月15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给予何方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7月28日,全县教育系统100多名干部到县法院参加南阳高级中学原校长龚嵩启贪污案的庭审现场。将何方华案件和鳌阳镇派出所协警郭灿鑫、吴旭辉为赌场通风报信案件在公、检、法系统内进行通报,警示全体政法干警。四是强化纪律约束。8月11日,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80多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责令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保护”赌博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查处赌博案件时,将严格认真甄别参赌人员的身份,对党员干部参赌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一律上限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铲除赌场的“保护伞”。六是注重建章立制。我县将根据教育系统发生的贪污贿赂窝串案件情况,认真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章立制,做好案后整改工作,从机制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公检法干警行为。 4.关于土地开发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 (1)东部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未经审批且未严格执行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未及时修编并报批东区控规的东区办主任龚扬洪,县纪委于10月15日进行立案调查;对经办人张远清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增强规划意识。立即着手修编寿宁县《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报批。9月30日已修改完成东区控规审批稿,10月1日至25日将控规进行审批报送并公示。三是严格规划管理。在控规没有审批前,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得出让,规划部门不得作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控规批准后,规划部门应当严格把关、严肃执行。 (2)土地出让后随意变更规划设计指标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在技术审查阶段未严格对出让条件进行把关的县住建局原局长周明东,县纪委于10月15日给予立案调查;对分管规划的主任科员何成树给予效能告诫,对规划办原负责人钟建华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提高认识。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金测算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遵守。今后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任何人均无权随意变更,否则,将依法处理。三是规范用地出让条件管理。今后,所有用地出让必须严格按照控规出具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估、日照分析、专家论证,相关技术指标符合控规及技术性规范要求后方可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四是规范项目规划审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应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建筑面积、日照分析及相关技术指标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核算后作为审批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规划建筑方案批前公示、批后公示。 (3)土地出让后随意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影响土地市场的公平竞争,导致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鉴于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技术审查中,对技术规范要求理解不够,把关不严,造成计容面积计算错误,县纪委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住建局原局长周明东进行立案调查,对分管规划的主任科员何成树效能告诫,对规划办原负责人钟建华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停车场由原来的五层降为三层。降为三层后,经初步核算的不计容面积8545.03㎡应按规定列入计容面积。三是限期补交土地出让金。限期依法依规补交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相关契税等。四是采取措施,确保补交款补交到位。责令国土和住建部门对阳光水岸房产出售和办理“两证”进行监管,确保补交款有着落,能按规定补交到位。五是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责令县住建局对县城东部新区在建及已竣工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核查,对核查中存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进行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的意见》(闽政办〔2007〕190号)规定查处,确保处置到位。六是对土地出让后以政府会议纪要或住建部门发文等形式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县纪委在认真调查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报上级纪委处置。 5.关于土地和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两违”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根据巡视组的意见,县纪委先后对县旅游局副局长韦茂春和国土资源局职工金华、范世雄予以党纪立案调查。9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县委批准,给予韦茂春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金华、范世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以来共对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立案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二是狠抓拆违。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研究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3月开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每月开展统一拆违行动,相关部门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为。三是营造氛围。8月26日县委召开全县清理“两违”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部门共100多人参加,会议明确,要严肃查办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出台奖励措施,对举报人给予1至5万元的奖励。截止9月20日,全县共拆除违建379宗,面积20.41万平方米。四是完善机制。制定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