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活动第四轮“十佳举措”
2015-12-03 10:56:42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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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事人员领到新版“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 推荐单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举措说明: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主要成效:2015年5月4日起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试点实施,截至7月31日,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5161份。我省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的省份。据了解,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分别向工商、质监、地税、国税、公安五个部门提交5套、35份材料,至少需要10个工作日,往返10次以上。改革后只需提交1套、12份材料,快的仅需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企业普遍认为,“一照一码”办理过程十分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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