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龙岩立下“42条规定”让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

2015-12-22 07:57: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把好“入口关”打开“出口阀”

龙岩立下“42条规定”让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

东南网12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陈金来 林佩贤 赖志雄)选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符合6个条件,有5种情形之一的不予选用,有10种情形之一的应予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7日,记者从龙岩市纪委获悉,龙岩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意见》从严把准入关口、保持优良素养、严格监督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强化激励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42条具体规定。

《意见》提出纪检监察机关选用干部的6个具体条件和要求,明确对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等5种情形的干部,不予选用,严把“入口关”。

在畅通退出渠道上,规定了10种不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予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的情形,包括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以信谋私、跑风漏气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经商办企业、高息放贷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等等。同时,《意见》还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特殊性,提出了奖励、优待、救助、保护、干部交流等方面的6条具体措施。比如,设立纪检监察干部救急解困帮扶基金,救济帮扶遭遇重大困难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专司纪律审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此前,龙岩市率先在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专项清理,对25名漏报、少报股票、贷款等事项的干部进行了纠正处理,其中1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今年初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5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

相关新闻:

龙岩市纪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退出机制 今年查处5人调离2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