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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6-01-14 07:02: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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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说明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东南网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1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桦作《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苏增添主持。522名代表出席大会。

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徐谦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先行,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与时俱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一年来,共审议法规草案22件,通过14件,审查批准福州市法规4件;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5个工作报告,检查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5项满意度测评,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15件;全年共有省人大代表256人次参加了常委会活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3件议案已经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81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

徐谦说,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以中央加强人大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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