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2016-01-15 07:47: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分享到: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确定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选举;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六项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通过修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通过“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报告;通过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东南网1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14日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尤权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牛纪刚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大会副秘书长、组织组副组长袁毅作关于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情况的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将上述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修德关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关于福建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郁成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审查结果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印发大会。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大会秘书长徐谦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7件,内容包括法制、内务司法、农业农村、财政经济、教科文卫、涉台、环境与城乡建设等方面。大会秘书处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将37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结果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