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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2016-01-16 07:53: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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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源法授 一诺重千金

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东南网1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15日下午,福建会堂内气氛庄严热烈,主席台正中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两侧排列着十面鲜艳的红旗。参加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在这里现场见证了本次大会上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这是我省首次在省人代会上组织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现在请本次大会选举的省人民政府省长于伟国同志进行宣誓。”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尤权宣布。

新当选的省长于伟国登上宣誓台,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高声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70个字的誓言铿锵有力,字如千钧。

随后,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双瑜领誓,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锦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洪芹、林武、林依标、林钟乐、周秀光等六位同志,进行了集体宣誓。

代表们对宣誓人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信任的掌声、期待的掌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仪式结束后,宣誓人心情激动,他们表示,将牢记誓词,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夙夜在公、兑现承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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