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
2016-01-26 19:58: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6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张立庆)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选择部分设区市在2016级高一新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为全省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省级实验区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申报,确定后,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过程指导与技术服务,并择期召开改革实验现场推进会。 通知明确,实验区的重点任务是积极探索客观、公正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不同学校科学确定适合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管理、常态化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监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验证省级管理系统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区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研发适合学校使用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平台,对接省级管理系统。 根据国家方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须走5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综合素质评价要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据悉,2014年1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要求2015年起“各省(区、市)要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去年省教育厅已研制完成我省《实施办法》,并启动了省级管理系统建设。 |
相关阅读:
- [ 01-13]福建省少年儿童素质教育促进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 [ 01-10]省少年儿童素质教育促进会成立
- [ 11-04]从李云迪“马失前蹄”看素质教育之成败得失
- [ 06-24]熊猫陪学,如何用“互联网+”掘金素质教育蓝海
- [ 06-09]金融素质教育从娃娃抓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