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文件,就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提出12条创新举措 打破评职称唯论文论 东南网2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过去,研发了高新技术并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也可能无缘高级职称,现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了评职称的重要条件;过去,在科技人员申报职称时,论文具决定性作用,现在,可用专业技术分析报告、专利代替论文……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12条创新举措,对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评审通道、评价领域、评价机制等四方面进行改革,打破以往职称评审中唯论文论的评价体系。 以往评职称,一定要有论文或科研项目,这种评价标准有利于基础研究,但让从事应用型技术创新的科研人员处境尴尬,因为其技术创新并不能通过论文或科研项目来体现。这导致不少科研人员不得不将时间花在发论文上。 此次改革,建立了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今后只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申报最高为正高级的相应级别的职称就有很大机会。 比如《意见》规定,在评职称时,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的高新技术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50万元的,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100万元的,每个项目或每100万元可替代一项课题成果;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技术创新并实现成果转化的,可以一篇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替代一篇论文要求。 “这就有利于技术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技术研究和开发上,避免为发论文和跑科研项目而费心费力。”业内人士指出。 另外,以往对论文的要求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唯文本论现象,本次职称评定改革提高了对论文的质量要求。《意见》规定,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的,或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20以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对篇数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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