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16-02-03 09:48: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分享到:
|
东南网2月3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月1日,省纪委再次对外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龙岩市上杭县农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陈华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下属的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违规使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问题。2013年以来,县农业局下属的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管理使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过程中,存在违规接待、违规发放补贴、虚列开支骗取资金、出账凭证手续不全等问题。经查,陈华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胡小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月,陈华、胡小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培训中心主任冯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莆田市仙游县委农办原副主任郑金福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38户非贫困户违规领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由于郑金福及县扶贫办干部温文彩等人违规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造成涉及8个乡镇29个村38户家庭的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4000元。2016年1月,郑金福、温文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17名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3、平潭综合实验区白青乡民政办负责人高明等人失职渎职,导致已去世低保对象退岗养老金和低保金继续发放问题。2014年1月,乡岱峰村低保对象陈某某去世后,高明及村委会主任陈世金、乡民政助理员林庆珍未对相关补助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导致上级民政部门于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期间,继续发放退岗养老金和低保金共计10671.22元。2016年1月,高明、陈世金及林庆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明市明溪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叶力生挪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问题。2014年1月和2015年1月,经叶力生同意,县委统战部分两次将县民宗局争取到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100000元,挪用作为办公经费。其中一笔50000元未进入财政专户管理,违规转入作为社团组织的县海外联谊会帐户,用于购买土特产、茶叶及其他礼品共计4110元。2016年1月,叶力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 |
相关阅读:
- [ 12-02]我省将“定点打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等问题
- [ 10-27]漳州查出违规违纪资金7800万元 会计检查监督发布
- [ 10-21]漳州46家单位被查出会计问题 违规违纪资金达6161万元
- [ 05-11]雅安查处抗震救灾违规违纪案件10件处分10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