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强城镇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空间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协调。科学编制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和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优化城乡路网结构,完善城乡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健全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完善城市快速路网与区域快速路网衔接,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加强精细化交通管理,预防和治理行路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建设畅通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优化公交线网和枢纽站、首末站、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公共停车场等场站布局,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积极发展特色公交服务。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强多种运输方式衔接,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构建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城乡客运网络。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解决海岛居民出行难问题。持续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全面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大城市公交分担率达到30%,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
三、加强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自来水厂工艺提升、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区域联网供水和城乡统筹供水,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加快市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管网扩面,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快城镇生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和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促进共建共享垃圾焚烧发电厂,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顺应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新趋势,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分类分阶段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挖掘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体现农家风情,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景观带。大力创建绿色乡镇和水保生态村、绿色村庄,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创新村庄建设与治理模式,建立村民共建共管长效机制,建设具有优美田园风光的新农村。
第五节 加强省际互动合作
一、推进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完善省际交通网络建设合作机制,畅通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的陆上通道,鼓励发展海铁联运,深化港口合作,打造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出海通道。推进与周边及内陆省区口岸通关合作,支持跨省区“飞地港”“陆地港”建设。加强民用航空航线网络建设合作,促进区域航空通程联运。推进区域能源供应、输送对接,构筑能源资源配置平台和能源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二、密切与周边地区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探索建立产业、交通、环保等领域的协调机制,推进闽粤经济合作区等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和合作项目建设,共同推动“一程多站”精品旅游线路。推动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层次合作,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流动。
三、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宁夏、重庆万州三峡库区工作,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东博会等在西部地区举行的重大经贸活动,引导我省企业及企业家在西部地区投资兴业,实现产业梯度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