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福建消费投诉降两成 家用电器投诉居榜首
2015-10-23 08:28:2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昨日,省消委会系统第三季度投诉受理情况分析出炉。记者了解到,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75件,同比减少22.81%,已解决2500件,投诉解决率90.0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88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仍居榜首。 据介绍,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电信服务类、交通工具类、生活和社会服务类以及服装鞋帽类的投诉量仍居前列。与去年第三季度比,其他商品和服务类、交通工具类、电信服务类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占比分别为5.26%、9.69%和11.06%。 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中,质量问题仍是投诉重点。此外,售后服务投诉多,部分消费者消费不够理性,往往对商品不仔细查看或索要单据,致使出现纠纷。 今年第三季度,通信服务投诉量居高不下。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通信服务投诉307件,消费投诉集中在网速与承诺存在较大差距、擅自开通收费业务、乱收费、业务办理宽进严出等方面。另外,旅游消费问题比较突出。因三季度正值暑假、中秋节,旅游消费问题随之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预订行程临时取消、行程空缺要求退款遭拒、机票未订或签证未办要求退款遭拒、景区门票捆绑收费、景区电瓶车及景区周边商店强制消费等。 购买汽车时,车行称不在其店内购买车险,就无法享受“三包”或优惠;办理按揭服务时,被强制要求收取手续费……今年三季度,我省汽车消费投诉也在持续增加,不少消费者反映汽车销售暗藏“潜规则”,包括强制搭售指定公司保险、收取保险押金、乱收车贷手续费、强制要求代办上牌等,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此外,新车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等也是投诉热点。 省消委会方面介绍,第三季度关于网络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实际收到的物品与网上的资料、样品不符或功能不全、颜色有差异等;付款后一直收不到物品;销售者对出售的商品不出具正规发票,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等方面。 |
相关阅读:
- [ 07-31]上半年福建消费投诉超4万件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首
- [ 03-16]2014年福建消费投诉十典型案例
- [ 03-13]2014年福建消费投诉十典型案例昨日公布
- [ 03-14]2011年福建消费投诉服务类居首 家电类问题突出
- [ 03-10]去年福建消费投诉量境97.4% 哪些环节消费者易吃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