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科级干部与他人共谋贪污千万财政补贴 福州中院公开审理一起“小官大贪”典型腐败案件 东南网3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通讯员 李晓鸣)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 “小官大贪”典型腐败案件,两名科级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与他人共谋贪污国家财政补贴千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甲在担任仓山区商贸服务业局市场管理科科长、被告人林某乙在担任仓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各自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与仓山区数家电器商行共同伪造和变造家电销售发票,伪造家电以旧换新或者家电下乡补贴等材料进行虚假申报,共同侵吞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款。其中,被告人林某甲被指控伙同他人贪污补贴款共计8400余万元,林某乙被指控伙同他人贪污补贴款共计5600余万元。 为推动党员干部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福州市中院联合市纪委、仓山区纪委等部门,组织仓山区8家党政机关共4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旁听。庭审后,旁听干部表示,案件中两名公务人员,虽职务不起眼,贪欲却不小,贪污的数字触目惊心,身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才能远离职务犯罪,廉洁奉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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