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省科技厅日前下发通知,2016年第一批省众创空间开始征集。符合条件的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用房补助政策;具备互联网创业属性的同时参加互联网孵化器备案,省科技厅将根据有关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经费支持。 根据申报条件,众创空间的运营者可以是在我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众创空间具有基本服务配套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以上,工位不少于30个;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公共办公(工位)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商务、文印、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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