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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率先开展环保督察 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重要依据

2016-03-29 07:19: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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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按照督察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于督察情况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被督察地方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重要情况报省政府。督察和整改情况适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根据《方案》,督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次一授权。督察组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遵守回避、保密规定等制度。督察对象的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同志不担任该地方、部门的督察组组长、副组长。

记者手记>>>

从“督查”到“督察”,一字之差说明啥?

和以往针对各地的环保综合督查不同,新政的出台,让“环保督查”升级为“环保督察”。

一字之差,说明实施督察的主体层级更高。从以往环保厅到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代表省委省政府,手持“尚方宝剑”,让各地的环保神经不得不紧绷起来。

一字之差,说明监管对象从督企升级到督政,督察的主要目的不是查办具体案件和污染企业,而是抓“牛鼻子”,督促地方官员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更值得注意的是,今后督察的对象不仅包括地方政府领导,还包括党委领导,“党政同责”从文件变为行动。

一字之差,说明督察中一旦发现问题,后果更严重。不仅要“丢面子”,还可能“丢帽子”。

环保督察时代的来临,值得叫好,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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