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2016-04-01 15:45: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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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今日下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委员辞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决定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免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批准任命的检察人员名单,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郑晓松的省政府副省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陈建、郁成辞去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郁成辞去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张大共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建的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林贻华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陈建安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李光荣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变动, 免去施忠华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施忠华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因涉嫌严重违纪,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志强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任志强的代表资格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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