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条件的高校应开设传统文化必修课
2016-04-19 18:56: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有条件的高校应统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增设国学经典、书法鉴赏等选修课程。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福建省高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将重点培育建设10个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基地。 根据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高校提升哲学、文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建设水平,推动高校动态调整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专业,申报“一流学科”“特色应用学科”和“服务产业特色专业”。 计划要求,高校打造名师讲堂品牌,建立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名师库。每年举办100场院士专家、文化名家讲座和100场高雅艺术展演进校园。高校应普遍设立“国学讲堂”“文化讲堂”“艺术讲堂”等,有条件的每月至少一次面向师生和市民开放,不断扩大受众面、影响力。 我省还将加大孔子学院(课堂)建设和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力度,依托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和现有21个孔子学院、44个孔子课堂等平台,加强汉语和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国际推广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省教育厅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各高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 |
相关阅读:
- [ 03-14]防灾教育须成为公民“必修课”
- [ 03-09]吕华荣:将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
- [ 02-22]梁彼得案给华裔族群一节必修课
- [ 02-17]领导干部必修课:关于“看齐意识”你领悟多少?
- [ 02-15]切实抓好党章教育这门必修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