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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征兵宣传月”启动 大学生入伍享有多项优待政策

2016-04-28 07:26: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郭斌) 全省“高校征兵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学生士兵典型事迹宣讲报告会27日在福州举行。

据了解,今年我省大学生入伍享有多项优待政策:

一是享受招考录用优惠。2015年起,我省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专门职位”,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是享受复学优待。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就读。

三是享受学费补偿待遇。对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往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以及被高校录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资助。

四是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和发放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生活待遇,并由地方政府发给年优待金。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还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五是享受城乡一体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均可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和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偿金,两者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

六是享受贷款扶持、减免税收、免费职业培训。

除此之外,大学生应征入伍,还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政策,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提干、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据了解,今年我省征兵工作已经从2月1日开始。适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通过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参加兵役登记。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由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近年来,我省大学生征集比例从2012年的21%提升到去年的47.1%,连年超额完成征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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