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福建省查处“酒驾”17万余起
2016-05-02 07:33: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设立了危险驾驶罪。至今“醉驾入刑”已执行5年,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5年来全省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17万余起。 据统计,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20日,全省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170104起,2013年、2014年、2015年同比上年分别上升68.34%、下降22.57%、下降5.78%;查处醉驾2013年、2014年、2015年同比上年分别上升89.19%、上升6.54%、下降9.27%。 另外,涉酒交通事故发生数量这几年总体呈上升趋势。 |
相关阅读:
- [ 04-29]留学生酒驾被捕 后果很严重
- [ 04-29]邵武:交警开展“五一”前节酒驾整治行动
- [ 04-29]司机酒驾出车祸致1死2伤 逃离现场去洗胃输液
- [ 04-28]“醉驾入刑”五年 酒驾肇事下降18%
- [ 04-28]安徽5年查处酒驾16万余起 男性超过94%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