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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市场开拓的指导意见》

2016-05-04 07:21: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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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市场开拓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适应互联网经济、服务型制造、工业4.0等经济发展内在要求,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十七项具体措施:

积极开展展览促销活动

1.开展“惠民便民”促销。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惠民便民”展会促销活动,鼓励企业采取特色产品打折让利、优质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活动。

2.支持企业参加展览展销。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会,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到省外促销闽货产品,鼓励行业协会组织省内企业组团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

3.推动首台(套)研发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含智能制造装备),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属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给予生产企业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建设产业集群市场平台。鼓励各地在产业集中区域、产业园区、门户网站建设产品展示平台,对规模较大的重点产业集群要加快建设专业批发市场。

大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5.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开展与产品相关联的工业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租赁、产品售后保养维护与运营管理、产品二次开发等生产性服务,提升定制服务能力,扩大售后服务业务范围。

6.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淘宝网、京东网、亚马逊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对网上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且在总销售额中占比3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建设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对入驻实体企业5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平台,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7.加快营销模式创新。鼓励制造业企业面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总集成、总承包和交钥匙工程服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业集群、大型网络平台等,组织行业性或跨行业性的营销联盟或产业联盟。

8.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和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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