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五一”期间严纠“四风”
2016-05-04 08:18: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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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4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五一”前后,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在节前下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克服松懈情绪,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五一”、端午期间,福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尤其是在“五一”期间重点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特别是以节日费、慰问金、劳保费等巧立名目发放福利等问题,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福建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等就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发出通知,传导压力,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绷紧廉洁自律弦,过一个廉洁的“五一”。 福州:强化宣传教育监督 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福州市纪委监察局在福州日报开设《“两节”纠“四风”》专栏,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平台、市区街头LED显示屏、全市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载LED屏幕、机关单位内部空间(公告栏、电子屏、文化墙)等多种载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开会部署强调、组织专题学习、在线学习、理论宣讲、发送廉政短信等各种方式,对党员干部再次强调廉洁过“五一”的纪律要求。 他们还注重发挥舆论和大众的监督作用,在福州市纪委网站和“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四风举报”栏目并设置为首页,让“四风”问题及时发现,无所遁形。同时,联合各县(市)区,形成全市密集通报的高压态势,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鼓楼、马尾、福清、长乐、罗源、永泰等县(市)区先后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效发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连江县纪委监察局“五一”前夕对重点部门、重要单位、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党政“一把手”在“五一”节假日期间要自觉抵制诱惑,模范遵守两个法规,督促基层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预防领导干部“节日病”回潮,做到文明回乡、清廉过节。 厦门: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 狠纠“四风”不放松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在抓住节点进行常规动态检查的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四风”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特别是针对可能利用公款通过快递企业送礼的“四风”变异行为进行检查。市纪委组织两组检查人员,深入到全市5家重要的快递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人员与邮政执法人员一起,通过查访快递企业,查找发现公款购买和寄送节礼、违规收受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线索。 集美区纪委监察局“五一”期间联合区地税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特邀监督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部分超市、餐饮酒楼和公车定点停放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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