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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质疑公办私立幼儿园待遇不公 教育局出面解释

2016-05-09 10:41: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9日讯 近日,网友“任芳”在东南网《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上杭县对公办私立幼儿园教师的待遇不公平。留言称,上杭县教育局对于私立幼儿园有经费补贴,反倒要求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上交中心校20元管理费。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栏目组记者联系了上杭县教育局。教育局安排专人调查了解后将回复反馈给了栏目组。回复称,对于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县里的确有一块专项补贴。但这个补贴只用于购置教学活动的设备、教学玩具和幼儿读物以及增加安防维护设施、园舍的维修维护等,改善低收费民办园的办园条件,并没有用于补助人员工资、补贴等。而网友所反映上交中心校的20元并不是管理费,而是中心校对生源较多的公办幼儿园经费进行的统筹,这部分统筹经费用于偏远山区幼儿园的自聘教师工资、培训费、材料费等。

另外,县里每年都有按班级给予公办幼儿园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其自聘教师、保育员及后勤人员工资及其它公用经费的不足,其中也含五险一金。

【网友留言】

上杭县教育局,请问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校聘幼儿老师政策具体是什么。听说私立幼儿园教育局有经费补助,而我们公立幼儿园不但没有一分经费补助,反而上交中心校20元管理费,合理吗?另外,对学校聘请的幼儿老师,教育局有没下拨经费缴交五险一金等。详细

【回复单位:上杭县教育局】

关于网友反映教育局对公办私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不公的回复

直通屏山栏目组:

贵栏目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反映的私立幼儿园的经费补助问题:省财政厅、教育厅从2010年开始对全省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专项补贴,专项补贴资金由教育局牵头专项用于低收费民办幼儿园购置教学活动的设备、教玩具和幼儿读物以及增加安防维护设施、园舍的维修维护等,改善低收费民办园的办园条件,补助资金没有用于补助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关于公办幼儿园上交中心校20元管理费的问题,教育局没有此项规定。据了解,有些中心小学(中心校)对生源较多的公办幼儿园经费进行了统筹(部分),统筹的经费主要用于偏远山区幼儿园(班)的自聘教师工资、培训费、材料费等。

关于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问题:2013年,印发了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杭委[2013]52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按城区公办园每班每年1万元、乡镇公办园(班)每班每年1.5万元安排公办园(班)公用经费补助,同时各乡镇财政对辖区内所属公办园(班)必须每年每班安排0.5万元以上的补助,主要用于其自聘教师、保育员及后勤人员工资及其它公用经费的不足(其中也含五险一金),经费补助落实了公办幼儿园(班)自主聘用教师的相关待遇,稳定了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

上杭县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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