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福州5月10日电(记者 胡善安)记者10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4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2%,涨幅与上月持平;环比持平。 调查数据显示,在4月份福建省CPI中,城市同比上涨2.3%,农村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1%。八大类商品呈“五升三降”态势:食品烟酒类上涨6.5%、居住类上涨0.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医疗保健类上涨4.4%、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7%;衣着类下降1.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7%。 1-4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1.8%;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均上涨2.1%。八大类商品呈“五升三降”:食品烟酒类上涨6.2%、居住类上涨0.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医疗保健类上涨4.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8%;衣着类下降1.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6%、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5%。(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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