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启动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
2016-05-10 22:45: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全市45家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 福州全市45家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三合一”同步出台实施。调整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得到降低,同时,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零差率改革后,医院收入稳中有升,2015年全市45家公立医院总收入66.68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医疗收入58.03亿元,同比增长10.4%。收入结构方面,平均药占比为45.4%,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19.2%,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支出降到22.37元。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80.6% 据介绍,福州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15元提高到2016年45元,项目类别增加到12类44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80.6%。为24.84万名高血压患者、12.15万名糖尿病患者和1.25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 福州将启动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 会上,福州市医改办及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福州市将启动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职称等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同时,全面开展控费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全面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按诊次、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单病种付费扩大到100个病种以上。 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在医联体内建立基层全科接诊分诊、大医院专科专病接诊收治的全科与专科相结合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分流三级公立医院诊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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