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税八大举措助力出口 企业可单月多次申报退税,全面推广无纸化退税 东南网5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通讯员 余则玉 魏文忠) 近日,福州市国税局推出八条措施,帮助外贸企业加快出口退税,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度过暂时困难。 这八条措施包括优化纳税服务、提高退税效率、防范退税风险三个方面。具体包括: 将原来规定一个月申报退税一次,改为允许企业一个月内多次全月申报,企业随到随报。同时,全面使用网络申报预审系统,方便企业申报退税,提高申报效率。 优化审批流程,将纸质审核岗和计算机审核岗合并为审核岗,取消纸质审核,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对电子信息齐全、经营业务无疑点或疑点可排查清楚的出口业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审核审批。 提高一二类出口企业比例。目前,全市一类出口企业有63户,二类企业1757户,一二类企业占总户数的55.24%,退税额占85%以上。对一二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加快退税审批时间。 复制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创新经验,在全市全面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企业不需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资料,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退税申报。 免费培训纳税人。与福州市商务局、进出口商会等合作,大规模开展出口退税新政策培训,拟举办3期培训讲座, 培训企业3000户次,编印发放1.5万册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出口退税政策。 对营改增企业跨境应税行为实行零税率退税政策。对境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除了明确列为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企业外,对同一年度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的同类出口货物,原则上对省内供货企业发函调查不超过1次,省外供货企业不超过2次,减轻企业负担。 组织开展外贸企业防范骗税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提高出口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出口企业异常情况的监控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出口企业退税风险。 |
相关阅读:
- [ 05-02]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福州一年减税规模或达80亿
- [ 05-01]国税总局局长: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初战告捷”
- [ 04-26]甘肃省国税部门推出延时服务力保“营改增”改革到位
- [ 04-25]国税总局密集督导地方营改增 确保五一顺利开票
- [ 04-20]福清市国税局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
- [ 04-16]国税系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同比降超1.5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