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是否违规?建阳规划建设局回应
2016-06-07 17:35: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7日讯 近日,网友“star2”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板上反映南平西城国际小区违规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留言称,南平西城国际曾在交房通知书上通知交三千装修保证金,说是担心业主违规装修,若是有违规就从保证金扣。网友认为物业无权这样找业主收钱,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栏目组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监管部门,南平建阳区规划建设局经过调查后将回复反馈给了栏目组。回复称,西城国际小区的物业为南平实达佳园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经了解,物业为了保障该小区业主公共设施不被损坏,对二次装修的业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小区业主装修服务协议》,该协议中有约定乙方进场装修前预缴交意外损坏公物维修预存金,此款项用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实施,维修费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目前已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483户,其中223户已上报装修的业主均已签订装修协议的业主,对未装修的业主物业公司未强制签订装修协议。我局会对该协议的内容进行监管,若物业出现违规行为,或者少退、拒退装修保证金,我局会进行处理。 物业公司签订这样一份协议的目的究竟为何?栏目组记者电话联系了南平实达佳园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经理告诉记者,这份协议中有说明哪些范围属于公共设施以及装修应注意的一些事项,签订这份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业主清楚自己的责任,以免出现问题之后引起两方的争执。黄经理表示物业从没有强制业主缴装修保证金,协议中约定预收的保证金其实也是希望给业主多提一个醒,他们在装修的过程中就会更加的注意,避免因为疏忽造成损失。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以协议的方式向业主收取保证金呢?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的柳浩律师表示,只要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自愿且协议里的条款没有不合理的情况下,签订这样的服务协议是合法的。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数额只要和实际可能发生的数额相差不大也是合理的。 【网友留言】 南平西城国际曾在交房通知书上通知交三千装修保证金,因业主投诉被制止,其实后来又通知业主交这三千元,名目改为预收装修代理费,说是担心业主违规装修,若是违规要扣除,物业这样收钱应该是希望大家都违规装修,他好每户赚上一笔,违规的装修保证金为什么又可以收?难道物业违规不要罚款吗?【详细】 【回复单位: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关于网友反映物业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问题的回复 直通屏山栏目组: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高佳西城国际是由建阳高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南平实达佳园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经调查了解,南平实达佳园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为了保障该小区业主公共设施不被损坏。对二次装修采取如下管理措施:南平实达佳园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业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小区业主装修服务协议》,此协议是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福建省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建阳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定。该协议第三点中已告知业主相关约定--“乙方进场装修前预缴交意外损坏公物维修预存金,此款项用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实施,维修费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约定如下;(1)待乙方装修工程结束,经甲方检查核实后,乙方无损坏公物则甲方全额退还预存金;(2)如若乙方意外损坏公物,则由甲方核实损坏具体情况,代理乙方按约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目前已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483户,其中223户已上报装修的业主均已签订装修协议的业主,对未装修的业主物业公司未强制签订装修协议。物业公司表示未强制与业主签订《小区业主装修服务协议》,业主装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会及时退返该款项。 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201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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