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五次挪用救灾款当赌资 闽北一村干部被判刑

2016-06-14 10:01:04 严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输光自身积蓄并负债累累后,许林祥寄希望于借公款作“翻身一搏”。于是,公款成了许林祥赌博的“提款机”。

罪恶黑手伸向公款

2010年6月,延平区遭遇“6.18”洪灾,盖头村受灾较为严重。为了更好地开展灾后重建,经延平区委、区政府批准,“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龙形山灾后重建领导小组”2010年8月底成立,许林祥担任重建小组主任。

灾后重建小组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用于接收政府的拨款和社会捐赠及受灾群众上缴自建房自付款。经许林祥签字后,灾后重建项目经费均从该账户支出。而这个时候的许林祥,已经背负了一身的“赌债”,却仍抱有“翻本”的“雄心”。灾后重建小组专用账户遂在他眼里成了块“肥肉”。

从2010年11月19日到2011年6月3日,许林祥指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出纳,以各种名义从领导小组的专门账户中先后五次支取救灾款。这五次灾后重建款均在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交给许林祥本人,并将现金支票的票根交给会计做账。

经查,许林祥在担任南平市延平区任茫荡镇龙形山灾后重建领导小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五次挪用专用救灾款共计数十万元,而这些钱多数被其拿去赌博,挥霍一空。

许林祥不断挪用公款参与赌博,一步一步坠落入违纪违法深渊。(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