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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未成年检察:有温度的司法保护

2016-06-16 21:04:32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我身边的检察故事”系列之二

永泰未成年检察:有温度的司法保护

永泰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推行一人一日志

东南网6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林惠榕 黄寅夏)“上午李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开庭,修改戴某盗窃案、张某盗窃案审查报告自查错误,拟周四到同安中学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方案。”6月14日记者在永泰检察院翻开该院未检科刑事科负责人林巧凤的工作日志,看到她一天满满的的行程。

林巧凤说,类似这样的笔记她整整记录了20多本,厚厚一大摞。未检科推行一人一日志,把每天的工作提前列出,及时记录,以工作日志提升效率达到自我约束,让司法规范成为一种习惯。

近年来,永泰检察院未成年检察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沟通协作,推进相关配套体系建设,建立未成年人帮教中心、开展的心理辅导等工作,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一份特殊感谢来信

“检察官阿姨见信好!感谢你能给我这次回归社会的机会,过完年出去一定会好好工作,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谢谢你们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重新走上社会,出来之后才知道外面世界多好,以后再也不敢做违法的事了”。这是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收到一封来信,信是一名曾涉嫌拘禁罪的未成年人胡某寄的。

“她回家后第二个月就给我写了这封信,现在她在家乡的小镇的理发店上班。”林巧凤说,收信后也及时给她回信,希望她多加强学习,让知识改变命运。

据介绍,胡某因家境贫寒,初中未毕业因迫于生计,跟从姑姑外出打工。期间干过杂工、洗碗工、服装店的销售员等工作,因涉世未深,于2014年误入传销组织在“洗脑”后转化为该组织非法拘禁他人的帮凶。

“这个传销组织原来在连江,后转移到了永泰。胡某和其他成员主要是利用qq等聊天工具吸引人进传销。”永泰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对记者说,后传销组织被打掉,考虑到胡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且犯罪后能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过表现等情节决定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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