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机关去年查办职务犯罪308件402人
2016-06-22 19:39: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范丽红 王光忠 邱晋之) “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今日,记者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993件,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案件255件334人,渎职侵权案件53件68人。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捷介绍,其中,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受贿案件151件20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件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82万余元。 去年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查办了福州市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某某受贿大案,涉案金额158.7万元;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仓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某、仓山区贸发局市场科科长林某伙同个体经营局陈某等人,虚报冒领国家“家电下乡”财政补贴4000余万元及“以旧换新”补贴款3000余万元的窝串案等案件。 据介绍,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做好传统阅信解放受理举报的基础上,完善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成集来电举报、留言举报、网络举报多项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民生举报热线。 对于举报人来说,最大的担忧莫过于怕被打击报复,对此,福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在举报线索受理、管理、办理各个关节,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切实防止举报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明确奖励规则、领奖形式,加强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做到全程保密。 张捷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将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6名,发放举报奖金57000元,所有举报人均受到保护,无一打击报复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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