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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安置房补偿标准不合理 郑墩镇政府出面协调

2016-06-27 10:15: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7日讯 近日,网友“maico”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板上反映三和矿业公司毁坏农田,并将拆迁安置房以不合理的价格卖给村民。留言称,三和矿业公司在松溪县郑墩镇洋墩村非法开采毁坏了农田,以450元一平米的价格征用了村民装修好的房子,将村民安置到三和公司新盖的房子里,但新房却以800元一平米的价格卖给村民。网友认为这样赚取差价的方式是不合理的,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栏目组记者将网友留言的情况反映给了松溪县郑墩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了栏目组。回复称,三和矿业公司开采矿种为铁矿,公司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证照齐全,都在有效期内,并按要求进行采矿行为。网友反映的毁坏农田的情况是因为矿区开采期间会产生废料需要征用部分农户农田作为堆弃废料场所,所征农田已照价赔偿给农户。

关于以450元一平米的标准征用村民的房屋,是由镇农建站、镇土地所等对受损房屋进行测量计算,根据《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建高速公路松溪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的标准设定的。三和公司建设的新安置房为砖混结构,外墙已粉刷装饰,水电已接入户,按建成成本价计算每平米800元左右。

如果村民不满意这个补偿标准是否能够拒绝搬迁?栏目组记者重新联系了郑墩镇政府。镇政府的郑主任告诉记者,在2009年镇政府、洋墩村委会及三和矿业公司共同商议制定矿区内28栋村民房屋迁移方案,也都与村民定好了拆迁协议,当时的房屋拆迁标准根据有关政策是390元一平米。后因部分村民不满之前的约定,在2016年4月15日到南平市信访局上访,经过镇政府与三和公司协商决定将房屋补偿标准提高,才按砖混结构450元一平米的标准进行赔偿。郑主任表示接下来会对诉讼人进一步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动员诉讼人按制定的迁移方案执行。

【网友留言】

我是松溪县郑墩镇洋墩村的村民,三和矿业公司非法开采,损坏了农田。因为这个矿业开采影响生活,我们村民要拆迁到三和公司盖的新房去。但新房以800一平方米卖给我们,而我们现在装修好的房子才以450一平方米抵卖,这个差价是不合理的。请协助处理,谢谢!详细

【回复单位:松溪县郑墩镇政府】

关于网友反映洋墩村安置房价格不合理问题的回复

直通屏山栏目组:

你好,关于你反映三和矿业公司非法开采,损坏农田。矿业开采影响生活,村民要拆迁到三和公司盖的新房去。但新房以800一平米卖给村民,而村民现在装修好的房子才以450一平米抵卖,这个差价是不合理的,已收悉。镇领导高度重视,在原多次调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诉求事项:

1. 三和矿业公司非法开采、损坏农田。

2. 新房以800一平米卖给村民,而村民现在装修好的房子才以450一平米抵卖,这个差价是不合理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三和矿业公司非法开采、损坏农田。

经查:

1.三和矿业公司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司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证照齐全,都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0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0年12月31日至2016年7月31日),并按要求进行采矿行为。

2.矿区开采期间会产生废料,三和公司经协商,征洋墩村部分农户农田作为堆弃废料场所,所征农田已照价赔偿给农户。

(二)新房以800一平米卖给村民,而村民现在装修好的房子才以450一平米抵卖,这个差价是不合理的问题。

经查:

1. 三和矿业公司安置房于2010年建成,安置房为砖混结构,两层半,建筑面积约240平米左右,外墙已粉刷装饰,水电已接入户,按建成成本价计算每平米800元左右。陈理昌房屋为砖木结构,已居住多年。因矿区村民反映开采矿石造成房屋受损,2009年郑墩镇政府、洋墩村委会及三和矿业公司共同商议制定矿区内28栋村民房屋迁移方案,派镇农建站、镇土地所等对受损房屋进行测量计算,陈理昌房屋为砖木结构,面积212.8平米。根据搬迁方案要求,对受损房屋按松政综[2009]62号《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建高速公路松溪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的标准予以补偿,陈理昌房屋属砖木结构二级,补偿标准为每平米390元。2016年4月15日陈理昌到南平市信访局上访, 5月11日经南平市信访督查组叶专员协调,三和矿业公司同意把陈理昌的房屋补偿标准提高,按砖混结构450元标准进行赔偿。

三、处理答复:

综上,针对诉求人反映的事项,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如下处理答复:

1、对诉讼人进一步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动员诉讼人按制定的迁移方案执行。

2、动员诉讼人走诉讼程序解决。

松溪县郑墩镇政府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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