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夏晓莉)“人有善恶,因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一些未成年人走了人生岔路。我们的工作就是用专业的法律业务知识提供帮助,让他们走错路的几率变得更少些。”日前,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公诉科“云玲办公室”负责人吴云玲如是对记者说。 创办“云玲办公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07年开始,吴云玲开始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每年平均办理100多件各类刑事案件。 她牵头创办了“云玲办公室”专注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致力于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及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吴云玲说,“不仅要体现对法律的尊重,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在追诉犯罪的同时也要注重人权保障。” 吴云玲手头总带着一个厚厚的记事本,密密麻麻地记着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调查走访和帮教情况。小杨和小常,这是她办理的一起打架伤人案件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经过走访,吴云玲了解,小杨和小常的父母都忙于做生意,平常很少管他们,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杨曾被父亲打昏在卫生间,小常也被父亲当众打过巴掌,初一时还被赶出过家门。 这些经历令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逆反心理让他们破罐破摔,经常靠打架斗殴来发泄情绪。 “这俩孩子本质并不坏,主要是长期与父母缺乏交流才出问题的。我反复找他们谈心,耐心与沟通,融化他们冰冷的内心。”吴云玲认为,长期与父母缺乏交流才出的问题。于是,她联系两个孩子的父母,实行“亲情挽救计划”:向孩子主动道歉、挤出时间陪孩子、在生活细节上主动关心、经常表扬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多给笑脸多给鼓励多给拥抱…… 几周之后,该计划很快就产生了效果。小常的父亲哽噎着打电话给吴云玲报喜,说儿子终于肯叫他爸爸了。小杨父亲也反映,儿子现在像变了个人似的,会主动找他商量事了。对小杨和小常的帮教已经产生良好的效果,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吴云玲为两名孩子办理相关手续。 “做未成年人工作,就要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的慎诉工作。”她这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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