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省红十字会公布捐赠方式及渠道 呼吁社会各界献爱心

2016-07-13 07:24: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12日,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捐赠款物,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省红十字会将接受捐赠时间暂定为1个月(7月12日至8月12日),根据灾情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实际,将适时调整接受捐赠时间。

捐赠方式及渠道如下:

一、银行汇款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 0100 1437 27;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 3070 5250 1732;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5838 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73452101 8310 0000 476;

二、邮局汇款: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邮编:350003。

三、短信捐赠:编辑短信“2”发送至“106 9999 359”,即捐款2元,可重复捐赠。

四、现场捐款地址及时间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八层福建省红十字会;

工作日时间:08:00-11:30,15:00-18:00。

五、捐赠联系和查询电话

捐赠热线电话:0591—87763356传真:0591—87763373

捐款到账查询电话:0591—87763155

省红十字会提示,为专款专用和方便联系、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采用以上方式捐款的,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尼伯特’台风”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