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三明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16-07-26 16:14: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6日讯 据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日前,三明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建宁县老区办原主任魏正福优亲厚友、挪用老区经济开发基金问题。2007年10月至2015年4月,魏正福多次违规使用老区经济开发基金。其中,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将5万元借与其胞弟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将26.88万元占为行政经费、1万元借与其他公职人员使用。2016年5月,魏正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明溪县盖洋镇妇联原主席兼残联理事长邱兰秀骗取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问题。2012年和2013年,邱兰秀利用其管理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工作的便利,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私自以他人名义办理巾帼扶贫小额贴息贷款12万元,骗取贷款贴息7872元,并占为己有。2016年7月,邱兰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田县良种场场长兼党支部书记黄志金失职渎职,导致“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被挪用问题。2013年11月,因黄志金不正确履职、监管不到位,导致大田良种场在开展“阳光工程农业技能培训”中,“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26347.5元被挪用,用于支付单位日常费用。2016年7月,黄志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