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
2016-08-03 06:53: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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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方面。基础设施领域,到2018年,综合交通发展更加协调平衡,“四个交通”和“两个体系”初步形成,城市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明显增强,污水垃圾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产业发展领域,到2018年,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进一步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主导产业链条逐步填平补齐,新型高端供给明显增加,企业技改投资规模持续扩大,生产组织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一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社会事业领域,到2018年,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高水平大学加快建设;医疗卫生体系日益健全,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专科加快建设,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安全得到加强。民生保障领域,到2018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取得积极成效;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家政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培育一批全国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大,重点流域、小流域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化解过剩产能,强化社会保障 1.严禁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此类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加强重大项目规划引导,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对主要行业的市场需求、产能等开展定期评估,提高决策的精准度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2.淘汰压减过剩低效产能。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违规产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达标无望的项目及企业依法依规关停清退。对属于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的装备、工艺和产品,实现应退尽退。加强去产能政策引导,鼓励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主动压减低效产能;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退出过剩产能行业;加大对以去产能为目标的技改及兼并重组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低效产能企业转产转型。 3.分类处置“僵尸企业”。严格认定和精准识别“僵尸企业”,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解困有望的企业,通过支持加大技改等帮助其走出困境。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对无力自我转型提升的“僵尸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4.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发挥兼并重组在帮助困难企业脱困、低效产能退出、先进产能扩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传统产业、重点行业企业围绕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提升竞争力。简化兼并重组过程的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5.加强产能对外合作。支持企业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参与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以多种方式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予以支持。引导企业省内梯度转移,支持优势产能向对口帮扶地区转移。 6.妥善做好企业职工安置。严格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则,把人员安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企一策”指导督促企业细化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加大就业培训与援助力度,通过企业转岗、内部退养、再就业、自主创业、社会救助等方式妥善分流安置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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