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记者1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排放、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遏制危险废物违法案件多发势头。 此次专项行动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和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整顿、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出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将发现的涉嫌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废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处置等各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依法规范查办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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