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评论: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6-08-08 07:09: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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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 福建日报评论员 推进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质上都是创新。推动创新发展,需要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促进创新获得成功与回报,从而激发人们的创新热情,形成创新创造蔚然成风的生动局面。 创新探索的是未知领域,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一方面,创新的方向是否正确、技术难关能否攻破并不能确定。另一个方面,由创新成果产生的商品和服务,能否通过市场检验,除了自身因素外,还受到政策导向、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创新除了要求创新者具有不凡的洞察力、高水准的专业研究能力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同时需要政府与社会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创新成功的概率才会增大,才能增强创新者的热情与干劲。反之,因为环境方面的因素使得守成收益大于创新,创新“找死”现象却频繁出现,必会严重挫伤创新者的积极性。营造优良的创新环境相当重要,也十分紧迫,我们应当按照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部署,从政府职能、体制机制、政策法律、人才供给等多个层面发力,加快形成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政务环境与制度环境等,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为创新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政府对创新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当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做起。当前,审批事项、办事环节过多的问题仍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也时有发生。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同时强化问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把阻碍创新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让企业办事更为方便快捷,为创新发展赢得时间。与此同时,履行好政府在管理和服务上的职责,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按规则办事,多亲近企业,多为企业创新排忧解难,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根本出路在制度变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能力,激发企业的活力,这是制度变革的关键。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对企业创新应当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比如对技术研发依据创新难度、成果大小等情况分类给予支持,在政府采购上,优先购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让创新成果尽快占领市场。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防止侵权得利的“劣币驱良币”乱象。科技人员是创新的主力军,应创新科技管理体制,赋予科技人员更大的自主权,提高科技人员转化收益分享比例,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我省高层次人才较为短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需要补长人才短板。应当立足我省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探索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加快培养一批紧缺的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使用人才贵在视野宽阔,善揽四方之才,善择天下英才。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理念,积极构建良好的工作平台,提供周到的服务保障,多形式引进高端人才,为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环境,政府义不容辞,社会各界也应尽责尽力,共同推进创新发展环境的持续改善,在全社会形成勇于创新、乐于创新、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从而激起各个经济主体的创新活力,有力推动我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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