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日前,省版权局下发《关于“剑网2016”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网络版权自查自纠的通知》,28家网站被纳入主动监管名单,于8月上旬至9月上旬开展自查自纠,由省版权局直接组织。此前,我省各设区市已有70家网站被纳入主动监管,由各设区市版权部门组织。至此,全省共有98家网站开展网络版权自查自纠,将全面自查本单位传播作品的授权情况,对未获得授权作品及时给予清理删除。 此次网络版权自查自纠对象包括传播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新闻、游戏、软件、APP等网站。由省版权局直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28家网站包括安卓网、91、苹果园、游戏蜂窝、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天下妈祖网、网龙、176、福建教育出版社、东南宽频网、福州新闻网、东南网、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网、厦门大学出版社、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福建鹭江出版社、天翼爱动漫等。 通知要求,自查自纠网站应对本单位传播的作品授权情况全面自查,摸清网站传播作品拥有版权的数量、渠道、内容、权利范围、时限及管理现状,建立版权档案,及时清理删除未获得授权作品。建立健全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机制,规范作品版权引进、审查、交易、使用等行为;按“通知—删除”要求快速处理权利人投诉,及时化解版权纠纷;拓宽与权利人沟通方式,减少版权纠纷。 同时,对拥有自主版权的原创作品或通过转让等方式享有版权的作品,各有关网站可向省版权局申请纳入版权保护“白名单”,经审核,将定期在省版权局门户网站公布。 |
相关阅读:
- [ 07-07]如何保持好作风,听习近平说
- [ 05-26]“清吧”是版权保护第一步
- [ 04-28]融合时代,如何做好新闻界版权保护原创
- [ 04-27]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版权执法面临挑战
- [ 04-27]多家媒体在京呼吁保护原创内容版权
- [ 04-27]中国仍处于网络版权矛盾高发期 音乐侵权数量较大
- [ 04-27]网络转载维权依然艰难:侵权成本低 维权成本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