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记者今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我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发放林权证面积13.61万亩,实现预期目标。 据悉,2014年8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福建在漳州全市和永安、尤溪、晋江等共19个县(市、区)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单位规划补充林地18.489万亩,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发放林权证面积13.61万亩;截至2016年上半年,各试点单位共审批使用林地4.0245万亩,补充林地面积远大于使用林地面积,试点工作整体进展较好,有效地扩大森林资源,实现预期目标。 “试点中坚持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实行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使用林地规模小于补充林地规模。”据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抓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着力在“占”“补”“平衡”上下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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