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2万份福建快递单成“泄密单” 网上公开叫卖

2016-08-31 09:22:57 刘世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手法隐蔽、流动性强 快递员“泄密”难查

昨日,一快递公司内部人士介绍,此前客户信息从快递公司泄露,多是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将数据直接从系统导出,进行贩卖。近年,各快递公司加强了权限管理,此类盗取客户信息的案件大大减少,但一线快递员通过拍照、手抄等方式,收集快递单信息,成本低,隐蔽性强,很难监管。

“快递员岗位流动性大,即使后期查出,快递员也可能已离职。”上述人士表示,通过拍照或扫描的方式泄露信息,还可能是团伙作案,这些都增加了主管部门的查处难度。

省邮政管理局一工作人员也表示,快递企业将快递面单交到邮政部门之后,会定期进行销毁,保证信息安全,但快递员私自拍照,监管与查处比较困难。

链接

被指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顺丰一快递员 近日在深圳受审

8月26日,顺丰速运湖南分公司的一名员工被指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据了解,自2015年8月开始,被告人宋仁宇将登录公司网络的权限及相关账号密码,提供给信息贩子,并收取了3.8万元费用。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业内人士提醒,快递环节多,泄密风险高,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避免填写真实的姓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