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vfile1.fjtv.net/2016/1473/2263/9623/147322639623.ssm/147322639623.m3u8 福州晚报9月7日讯(记者 赵铮艳)10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对此,福建省运管局予以解读,发现新大纲进一步优化了原先的大纲,重点修改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结构调整,更好地符合驾驶技能形成规律。取消原有的培训阶段概念,淡化培训先后顺序的要求。大纲共分为4个部分,其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与“道路驾驶”教学可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更加符合驾驶规律。 第二是学时调整,更好地适应差异化培训的需求。取消对每项教学内容的具体学时的限定,只对每一部分(科目)的总学时进行要求,便于驾培机构和教练员根据学员个体情况进行教学安排,均衡各训练项目之间学时安排,解决差异化培训的现实需求问题。 第三是内容调整,更加符合驾驶培训的实际要求。对部分教学内容、教学日志进行调整,改变原有科目一理论知识学习应采取课堂多媒体教学的方式,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同时,增加了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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